尊敬的客户您好!欢迎来到邵阳蓝桥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。
      您是否正面临如下难题:
      企业经营风险无保障,成本太高了,
      反复招聘就是没人到岗,效率太低了,
      招聘渠道少,何时才能有人到岗,
      劳动力管理好复杂,系统上手难操作,
      企业编制有限,人少事多员工怨,
      每天面试上百人,时间都耗在这上面了,苦不堪言
       湖南蓝桥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,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,截止2024年,拥有在职员工人数300+人,骨干成员平均从业年限7年以上。专业解决企业用工,用工风险,灵活用工,代理招聘等问题。
       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劳务派遣、劳务外包、岗位外包、业务外包、灵活用工等,同时提供人力资源战略规划、招聘、培训、绩效考核、薪酬管理设计、员工关系等人力资源相关体系的所有配套及 咨询服务。
       公司免费提供各行业用工方案,详询:18229928045
发布日期:2024-02-08 11:48:16 浏览次数:0
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二者并不是一个意思,是有区别的。
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。劳务派遣有三方法律关系:劳务派遣单位;接受派遣单位,即用工单位;被派遣员工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58条明确规定,劳务派遣单位是《劳动合同法》所称用人单位。用工单位是《劳动合同法》中所指的接受派遣单位。
对于用工单位,企业需掌握以下几个要点:
用工单位是《劳动合同法》中所指的接受派遣单位。用工单位通过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,从劳务派遣企业引进符合其要求的员工,在其安排的工作岗位上进行工作。虽然从表面上来看,被派遣员工是在用工单位的场所内,在其管理之下为其工作,但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,用工单位无须承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上的义务,它与被派遣员工之间只是上的劳务关系,根据其双方之间的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。
对于用人单位,企业需掌握以下要点:
劳务派遣单位就是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建立劳动关系,承担《劳动法》上义务的用人单位。劳务派遣单位虽然没有实际指挥被派遣员工进行劳动,而只是将被派遣员工组织起来,统一管理,并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安排被派遣员工前往进行工作。但是,由于劳务派遣单位实际与被派遣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,建立了劳动关系,在《劳动法》上,劳务派遣单位就是与被派遣员工相对的用人单位一方,并须依照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对被派遣员工承担义务。
关于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区别小编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,想知道更多关于劳务派遣的知识,感谢各位的阅读!
你可能还在找:
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有哪些不同
疫情期间劳务派遣还适合企业的发展吗?
如何解决劳务派遣过程中如果发现劳动关系争议?
本文解答了关于《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是一个意思吗?》,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,可以加官方微信进行咨询劳务的的相关的知识,本篇文章小编整理比较辛苦,希望对您有帮助。